业务咨询电话:0518-85525170 管理页面

行业动态
News

当前位置:首页>行业动态> 知识库

浅谈如何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
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4-01-06 09:29

浅谈如何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
 
XX县公安局治安大队
 
随着经济飞速发展,XX市化进程不断加快,人口大流动,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,社会治安管理面临着巨大压力。因此,我们必须突破公安工作原有的思维定势,认真研究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以便更好地指导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实践。XX省公安机关“打防结合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,全面实现对动态社会的全时空有效控制。
一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必须体现“三个特征”
(一)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社会化。产生犯罪的根源在于社会,抑制犯罪的根本力量也在社会,解决问题也要靠全社会参与,而不是公安一家唱独角戏,只靠增加警力和经费、改善装备和工作环境条件是不够的。因此,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我们必须在谋划工作措施、采取工作对策时考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齐抓共管的理念。警力有限、民力无穷,要全面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的社会化进程,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,打造立体化、网络化、联动化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。
(二)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信息化。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,经济的全球化带来信息、科技的全球化和犯罪的全球化。为此,在预防控制犯罪的过程中,我们必须始终把信息工作放在核心地位来抓,有了准确、及时的信息保障,才有可能提高社会治安的预警能力和打击的精确度。同时,通过信息的流转、分析、研判与共享,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以及精确指导能力。因此,在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中要注重以信息化、网络化为平台的公安信息运行机制建设,建立和完善快速、高效、灵敏、共享、实时的公安情报信息分析、研判中心。
(三)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结构化。犯罪学中把犯罪预防分为罪前预防、罪中打击、罪后控制及道德、行政、刑罚预防等多个方面,治安防控、犯罪预防及精确打击的出发点和根本归宿是一致的,只是从不同层面、不同结构提出的观点。为此,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要考虑结构是否有序、合理,能否形成有序化的状态,产生“互补”功能,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宏观、中观、微观的基础预防措施入手,充分考虑到用结构化的观点来指导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
二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必须实现“三个结合”
(一)公安机关结合政府相关部门。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,抓住重点“脏乱差”的地方,XX市场和城区、镇区结合部地区的治安整治,净化社会治安环境,维护好公共治安秩序。要强化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的治安控制,切实加大外来务工人员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,形成一套组织有序、制度健全、经费落实、管理高效的工作机制,缓解无序流动的外来人口对社会治安的压力,确保治安管理工作严而有序。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、特种行业的监督指导,健全管理机制,签订责任状,落实责任制,使管理、防范、基础工作统一起来
(二)“人、物、技”三防相结合。“人防”措施主要是发挥好巡警巡逻控线、派出所巡逻控面、群防群治力量控点的防控作用。要充分动员群防群治力量,配合公安机关在主干道及重点复杂地区搞好巡逻防控。要以社区为单位,建立一支社区安保服务队,在责任区民警的带领下,开展邻居关照、为民服务,抓捕现行、震慑犯罪、减少发案的效果。“物防”措施主要是对社区易被犯罪分子作为侵害对象的目标进行加固,如社区封闭管理、安装防盗门、防护栏等,使犯罪分子不能下手或得不偿失。“技防”措施主要是结合重点要害单位、金融网点、XX市区、住宅区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技防措施。
(三)“人、时、空”三控相结合。要树立“实有人口”管理的观念,不断强化流动人口管理,切实加大对高危人员的控制,耐心细致地做好帮教工作,把高危人群全部纳入管理视线。要建立治安形势周分析制度,定期分析辖区治安形势,制作犯罪信息标图,有针对性地调整警力部署,增大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密度和有警时间,使巡逻防范工作更具实效性。要把治安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家庭、每个单位,增强每一个社区单元的自我防范能力。要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,特别是党政机关、金融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沿街店面的防控,强化街面犯罪控制,切实增强自防意识,构建一个防控严密的“防卫空间”。
三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必须落实“三个保障”
(一)组织保障。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工程,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,需要各级党委、政府的统一协调,并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,由综治部门牵头,制定一个全面的、整体的工作规划,成立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。公安机关作为具体操作的职能部门,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在规划实施、组织部署、人员落实、工作职责等方面采取措施,使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中组织保障有力。
(二)经费保障。经费保障不力,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在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就会减弱,工作成效就不明显。为此,要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,就必须把经费保障作为一个关键因素,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在财力方面的支持,最大限度地争取党委、政府划拨专项资金用于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。同时,要尽力整合内部财力,落实各项保障。另外,要把经费保障工程作为一项社会性工作,开展广泛宣传发动,争取社会各界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支持。特别是在群防群治力量巡逻防范、社区警务工作站执勤防范、内部单位保卫力量和治安特种行业、金融重点单位技术防范等方面,XX市场化的路子,把握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的工作思路,加强经费保障。
(三)督查保障。要针对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,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、值勤记录、上岗签到、监督检查、案件倒查、考核奖惩等制度,从制度上对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中的基础防范工作,特别是巡逻执勤、社区防范等进行规范性约束。要组织专职督察力量和群众性监督力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、抽查和现场督察,切实加强对日常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。要根据防范主体的工作成效和工作表现进行月度考核,对表现突出或成效明显的要及时表彰,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。